【解】關于《永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》的政策解讀

日期:2025-01-25 09:26 來源:政府信息公開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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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背景依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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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期我市天氣以晴伴霜凍天氣為主,無明顯降水,全市森林火險等級為高度危險(四級)以上,森林防滅火形勢異常嚴峻。為防范森林火險,市政府有必要出臺關于禁止野外用火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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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》第十八條。

  二、目標任務

  本通告目的在于有效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發(fā)生,保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
  三、工作進展

  本《通告》由永安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起草,參照《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》第十八條規(guī)定:“在高溫、干旱、大風等高森林火險天氣以及春節(jié)、元宵、清明、中秋、冬至、春耕備耕、秋收冬種等火災高發(fā)時段,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劃定森林高火險區(qū),規(guī)定森林高火險期。必要時,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發(fā)布命令,禁止野外用火”,起草了《通告》(初稿)。之后征求了永安市政府、永安市林業(yè)局、永安市司法局等單位的意見,最終形成《永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》。

  四、范圍期限

  適用于為永安市林地及靠近林地邊緣50米范圍內;期限從2025年1月23日0:00起至2025年1月25日24:00止。

  五、主要內容

  主要內容共4條,涉及范圍期限、禁止性行為、禁火措施、法律責任等。

  (一) 2025年1月23日0:00起至2025年1月25日24:00止,為全市林區(qū)野外用火禁火期,在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邊緣50米范圍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

 ?。ǘ┰诮鹌趦?,禁止任何人攜帶火種進山、入林;禁止森林防火區(qū)內燒火積肥、燒荒燒炭、造林煉山、果園燒雜、燒田埂草、焚燒垃圾、吸煙、燒紙、點香、烤火、野炊和燃放煙花爆竹、孔明燈等野外用火。

 ?。ㄈ┰诮鹌陂g,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街道、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大護林巡山頻次,嚴禁火源上山,并加強值班值守,強化火情、輿情監(jiān)測。

 ?。ㄋ模`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,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(guī)予以嚴肅懲處。對引發(fā)森林火災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六、注意事項

  對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,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(guī)予以嚴肅懲處。對引發(fā)森林火災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七、關鍵詞

  野外用火、禁止、森林火災。

  八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

  聯(lián)系人:吳偉光 ,聯(lián)系電話:3612119。

  • 圖片解讀
  • 文字解讀

  一、背景依據

 ?。ㄒ唬┲贫ū尘?/p>

  近期我市天氣以晴伴霜凍天氣為主,無明顯降水,全市森林火險等級為高度危險(四級)以上,森林防滅火形勢異常嚴峻。為防范森林火險,市政府有必要出臺關于禁止野外用火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
  (二)制定依據

  《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》第十八條。

  二、目標任務

  本通告目的在于有效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發(fā)生,保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
  三、工作進展

  本《通告》由永安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起草,參照《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》第十八條規(guī)定:“在高溫、干旱、大風等高森林火險天氣以及春節(jié)、元宵、清明、中秋、冬至、春耕備耕、秋收冬種等火災高發(fā)時段,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劃定森林高火險區(qū),規(guī)定森林高火險期。必要時,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發(fā)布命令,禁止野外用火”,起草了《通告》(初稿)。之后征求了永安市政府、永安市林業(yè)局、永安市司法局等單位的意見,最終形成《永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》。

  四、范圍期限

  適用于為永安市林地及靠近林地邊緣50米范圍內;期限從2025年1月23日0:00起至2025年1月25日24:00止。

  五、主要內容

  主要內容共4條,涉及范圍期限、禁止性行為、禁火措施、法律責任等。

 ?。ㄒ唬?nbsp;2025年1月23日0:00起至2025年1月25日24:00止,為全市林區(qū)野外用火禁火期,在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邊緣50米范圍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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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?。ㄈ┰诮鹌陂g,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街道、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大護林巡山頻次,嚴禁火源上山,并加強值班值守,強化火情、輿情監(jiān)測。

 ?。ㄋ模`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,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(guī)予以嚴肅懲處。對引發(fā)森林火災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六、注意事項

  對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,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(guī)予以嚴肅懲處。對引發(fā)森林火災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七、關鍵詞

  野外用火、禁止、森林火災。

  八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

  聯(lián)系人:吳偉光 ,聯(lián)系電話:361211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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